退休人员再就业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退休人员
属于雇佣关系可以谁是解除雇佣合同!
对于拿到社保的退休人员,再就业时,跟工作单位是一种劳务关系,不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退休人员按照双方劳务合同约定即可。不受劳动法调整。
退休人员返聘不适用劳动法。
1任何人在单位工作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2由于是退休人员,所以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等,但是对于工伤还是需要继续缴纳的。
3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双倍工资。
4因为是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如果在试用期,不需要通知也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的,必须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5建议收集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宪法规定劳动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是每个60岁或者55岁一下的人,也不是每个没有退休的人,而是所有人。没有人可以剥夺别人劳动和获取报酬的权力! 我的补充: 2013-12-09 20:36
刚和同事讨论了,最高法《劳动合同法解释三》是说认定为劳务关系。我还需要再查询。如果有误导之处请谅解。绝对不是故意的。也许是我太注重法律理论了。也希望看到别人能给你合理建议,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