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求助,本人在试用期内辞职,单位决定不给工资 请看问题补充
求助,本人在试用期内辞职,单位决定不给工资 请看问题补充 本人于10月24号就职于一培训学校
一直工作到12月1号 也就是工作37天
我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者合同 只是签了面试的时候有一个岗位表 (我相信实习过的应该都知道)
他们告诉我试用期在1到3个月 我工作的37天过去了 他们也没找我正式签合同
也就是说我还没有成为正式职员。
12月2号因家中有事,决定向领导提出辞职,当晚就通知了学校领导。
结果今天上午12月3号我非常客气的和领导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以及我走之后关于教学这方面的安排。结果她们却以各种理由告诉我如果走了 就没有工资 必须提前30天通知 年初再走。而且他们竟然说“当初你来的时候给你看了一些关于提前30天内说辞职的事情”、还告诉我,不服就打官司。听到这里我心中异常气愤,首先,她根本没给我看过,而且也没跟我说过这事,于是我更加坚定内心离职的想法。
我已经查询劳动法,我在试用期内不必遵守“提前30天通知辞职”这一规则。(关键是我总不能在刚来面试的时候就告诉她我下个月就辞职吧??)
但是现在还有个问题,就是关于“试用期内口头辞职,3天后方可离开” 我现在已经跟那边闹僵了,彻底对那些人失望了 彻底不想过去了。 请问如果我现在就走的话,他们再以各种理由如果不给我工资,这属于违法么?
或者如果我要得到这份工资 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1515……(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3-12-03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