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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把退伍军人安置在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单位

政府把退伍军人安置在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单位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是退伍军人根据国家政策被政府安置在是交通局运输管理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10多年了除了超编造成拖欠工资外一切正常,执法证,制服,所有一切手续都印有运输管理所公章(养老,医疗,公积金等)最近单位定65个编,现有45人在编,却的20个人在超编人员里按照进单位时间窜入,穿不进去的80多人中有27人是退伍军人全部被告知是运输劳动服务站编制根本不能进编。但我们10多年前上班那天就没听说过运输服务站,运输服务站也没法人没办公地点没业务没公章,我们一直从事的运输管理所的业务,我想问政府把我们退伍军人安置在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单位合理吗?退伍军人的军龄不算连续工龄被排在编外合理吗?我们要求废除不合理分配恢复运管所编制并进编可以吗?在我们政府,安置办,民政没人管我们。麻烦您了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怒火判官(辽宁-铁岭)
提问时间:2013-11-23 14: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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