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是退伍军人根据国家政策被政府安置在是交通局运输管理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10多年了除了超编造成拖欠工资外一切正常,执法证,制服,所有一切手续都印有运输管理所公章(养老,医疗,公积金等)最近单位定65个编,现有45人在编,却的20个人在超编人员里按照进单位时间窜入,穿不进去的80多人中有27人是退伍军人全部被告知是运输劳动服务站编制根本不能进编。但我们10多年前上班那天就没听说过运输服务站,运输服务站也没法人没办公地点没业务没公章,我们一直从事的运输管理所的业务,我想问政府把我们退伍军人安置在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单位合理吗?退伍军人的军龄不算连续工龄被排在编外合理吗?我们要求废除不合理分配恢复运管所编制并进编可以吗?在我们政府,安置办,民政没人管我们。麻烦您了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您好,我是退伍军人,退伍后由地方<退伍军人安置办>分配到地方水务局,我想知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话,我是否应该有编制!
本人2010年1月由民政局分配工作到当地工厂上班,公司经培训后进入工作岗位,当时公司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但在实际进入工作岗位后方知试用期为6个月(岗位为公司下属分厂);4月底在得到工资条后才得知工龄工资需2年后才开始按入伍时间结算工龄工资。(本人已找公司相关部门证实此事,他们的回答是刚进厂对其公司没有做出贡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于2007年12月入伍,于2009年11月末退伍。我的父母都是哈尔滨铁路局的铁路职工,所以我退伍后应该由哈尔滨铁路局接收,可是今年退伍兵接收名单里没有我的名字(因为在当兵前2007年10月份铁路局组织一次考试,那时我还在念书,没有想当兵,所以没有参加考试,名单里也就没有我的名字,可是后来在2007年12月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于2007年12月参军,于2009年11月末退伍。我的父母都是哈尔滨铁路局的铁路职工,按规定我应该由哈尔滨铁路局接收,可是在今年的退伍兵安置名单里没有我的名字,(因为在2007年10月份,铁路局组织了一次考试,那时我还在念书,没有想参军,没有参加考试,所以没有我的名字)可后来我在2007年12月份应征入伍
09年12月退伍,走时有安置卡。回来分到灵宝金源公司。安置的工作干了2个月以后,跟当初来公司时领导说的不一样。还把我们这些人都分散到山上了。大家现在都很气愤。。。想问一下,现在,安置卡还能退么??这是不是他们耍的阴招。。我真想弄死他们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于2007年12月入伍,于2009年11月末退伍。我的父母都是哈尔滨铁路局的铁路职工,所以我退伍后应该由哈尔滨铁路局接收,可是今年退伍兵接收名单里没有我的名字(因为在当兵前2007年10月份铁路局组织一次考试,那时我还在念书,没有想当兵,所以没有参加考试,名单里也就没有我的名字,可是后来在2007年12月
我是1997年12月入伍的城镇户口士兵,2009年12月退伍,当兵共12年,在部队选择的是复员。于2009年12月去我们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报到后,安置股的刘股长和管理安置方面的李副局长都说没有任何安置,也不给任何补助。我也多次找他们领导未果。我的战友李旗(眉山市仁寿县人),和我的情况一样,他在五月份就领到了一次性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