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复员军人民政局已安置但用人单位未安置复员军人上班的问题
关于复员军人民政局已安置但用人单位未安置复员军人上班的问题 我于1990年复员到公主岭土地局,当时有民政局的安置手续,且本人档案已由公主岭土地局接收,可到现在该单位仍未安置本人上班,从1990年到现在我曾多次找过该单位负责人与主管的市领导,均无果。同时在这过程中,后到该单位的复员军人也有安置上班的。由于该单位属事业单位,到现在我的个人养老保险与医保及生活费用都无法解决。请问该单位是否应该承担我从1990年到现在的养老保险与医保及基本的生活费用,另外我的工作是否应由该单位落实解决呢,如由该单位解决的话,我应该去哪个部门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anshu……(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3-11-20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