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单位不同意,单位能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和住宿费,生活费吗?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一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接触劳动合同。单位的索赔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是不可以的
您好。收集证据,可以不赔。
可以依法进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