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子女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为子女个人的财产;
如果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王琪律师 13761140918
前者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是个人财产,
后者是对双方的赠与,是共有财产
你好!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的是子女一个人或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能证明确实是父母出资购买的,可以在分割时向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倾斜。
《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房产,为子女个人的财产;
如果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是的。
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房产,为子女个人的财产;
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
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是对双方的赠与,原则上平分;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属于自己子女个人财产。
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属于对双方的共同赠与。
前者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是个人财产,
后者是对双方的赠与,是共有财产
按《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对双方的赠与,原则上平分;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属于自己子女个人财产。
登记一方名字,不属于,登记双方名字,属于登记的产权人所有! 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