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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只出了首付款,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余下部分夫妻共同还贷,请问这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
婚后一方父母只出了首付款,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余下部分夫妻共同还贷,请问这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那请问婚后一方父母只出了首付款,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余下部分夫妻共同还贷,请问这个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觉醒的女人(江西-鹰潭)
提问时间:2011-08-23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