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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遗产宅基地归属权问题

关于遗产宅基地归属权问题 老人过世时,将老宅分与两姐妹,每人2间屋的地方(现在房屋已坍塌),说好妹妹不要宅基地,姐姐用此宅基地,将钱付给妹妹,后来,妹妹说要写份协议,“分与妹妹的2间屋的地皮在姐姐出售时,无论市值如何,妹妹仍按原价2万买回”这在法律上成立吗?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办土地证的话,可以办到4间屋子的土地证吗?如果姐姐在宅基地上盖上房子,拆迁时,会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8621……(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3-11-13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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