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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

土地承包合同甲乙丙三方,当乙方死亡之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土地承包合同甲乙丙三方,当乙方死亡之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乙方与村组织承包了十几亩的土地用于种植果树,后因经济状况支付不起高额的土地承包金(每年的年底支付),乙与村组织合同有效的情况下然后转包给丙,转包后乙与村组织的合同关系是否还存在?
在转包期间乙因病死亡,在此种情况下乙的子女不能继承乙的果园,跟村组织的合同关系也就无效了,乙与丙的合同关系也因此终止了,在乙去世后五年里丙一直要乙的子女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乙方子女是否应继续履行与丙的合同条约?在乙方还没将合同转出去之前,乙方在果园投资的设施费用和为看果园建的一所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在乙方去世后乙的子女能否享受房子的房产权(在果园的土地上乙方自家也有部分土地),因乙方的死亡终止了与村组织的租赁关系,在解除合同后乙方的子女能否得到在乙方为果园所建一切设施的赔偿?
乙方与村组织的合同关系继续存在的情况下,乙方在世时是否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丙?村组织没有直接与丙签订任何的合同,口头也没有,村组织对转让并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如此,转让以后乙方与村组织的合同是否还有效?乙方的死亡后是否与村组织、丙之间都不再存有任何的合同关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t(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09-02-0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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