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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宾馆整体经营权承包合同甲乙双方,当乙方死亡之后合同是否可以终止

宾馆整体经营权承包合同甲乙双方,当乙方死亡之后合同是否可以终止 经营权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书:一、承包项目及方式:乙方对甲方宾馆三分之二的经营权进行承包经营。二、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年。不管遇到任何情况,甲、乙双方都不能单方终止合同。如果单方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以违约方本人宾馆的全部股权作抵押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
以上是合同内容。
请问:1、乙方因病逝是否可以终止合同?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没有付清三年承包金额,只付甲方二年承包金额,是否可以终止合同?3、子女是否要承担乙方对甲方的违约责任赔偿?4、在甲方口头同意下经营二年后可以协商终止甲乙双方合同,但甲方二人(其中:有一人不同意要求履行按合同处理).请问是否同样可以终止合同?
请您给我个满意的答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1994……(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1-03-07 18: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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