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地赔偿的纠纷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请问:你迁出后从事什么工作。如果转为非农业户口,有稳定的工作(国家机关公务员)并且享有健全的城市社会保障,那么你没有资格分得土地赔偿。如果转为非农业户口,没有固定的工作和城市社会保障,你有资格要回属于你自己的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