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自己销毁公司合同,那么算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自己销毁公司合同,那么算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公司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因合同保管不当被员工私自拿去销毁,请问改员工是否视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陈兰花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1-0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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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其他证人,或者也可以补签一份,合同要一式两封,一人一份。
追问:
只有当时签的时候有人看见他签过,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被我们掌握在手中,当时也没有留复印件,
换种说话就是他自己签的自己保管,然后他把自己的给拿走销毁了,公司也只有签订了办公室人员的劳动合同,只签订了一份留在公司,员工本人是没有拿到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这样我们公司还要承担赔双倍工资吗?
回答:只是担心双倍工资的话只有有证人证明,如果是其他原因可以补签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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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了,视为无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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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实与员工已经签订的话,不视为未签
追问:当时是只签订了一份 ,然后放至一起保管,结果就员工进去以后在过几天就不见了,告我们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当时没有任何人看见他拿,请问这种情况劳动局会视我们公司未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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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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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能证明是员工私自拿去并销毁,否则属于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追问:就是没有证据,就只是知道他一个的那份不见了,没有人看见他拿,但是签订的时候都记得有签过的。那么他的做法属于违法吗?
回答:如果是员工拿走并销毁,肯定是违法,关键是证据问题。
追问:只有当时签的时候有人看见他签过,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被我们掌握在手中,当时也没有留复印件,
换种说话就是他自己签的自己保管,然后他把自己的给拿走销毁了,公司也只有签订了办公室人员的劳动合同,只签订了一份留在公司,员工本人是没有拿到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这样我们公司还要承担赔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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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
追问:当时是只签订了一份 ,然后放至一起保管,结果就员工进去以后在过几天就不见了,告我们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当时没有任何人看见他拿,但是都记得他有签订过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劳动局会视我们公司未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而且该员工的行为是否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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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相关证据,视为未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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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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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能拿出更有利的证据出来。
追问:
只有当时签的时候有人看见他签过,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被我们掌握在手中,当时也没有留复印件,
换种说话就是他自己签的自己保管,然后他把自己的给拿走销毁了,公司也只有签订了办公室人员的劳动合同,只签订了一份留在公司,员工本人是没有拿到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这样我们公司还要承担赔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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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