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父母财产分配的不合理
关于父母财产分配的不合理 本人和我的妻子结婚的时候,我的母亲当这俩家所有成员和媒人的面承诺过,我和我的妻子结婚在这,将来这个房子就是给我的,我们才结了婚。我家原有俩处住房,我们结婚时,母亲承诺俩处住房都是谁在那住房子将来就给谁。另一处住房由我哥在住,由于我哥在海南做养虾的买卖,许诺给他的房产已经给他变卖了。但由于我哥的生意迟迟做不起来,一直给家里要钱,我母亲现在已经用我们索居住的房子产权抵押给债主。他和债主签了协议,前还清后将房子产权取回。我现在所担心的就是他想债主贷了太多的钱无力偿还,请问这时债主有没有权利向法院起诉将房产拿走?希望您能为我解答。(我和我妻子结婚承诺给我们的只有这个房子,其他什么也没给我们)
另有结婚时母亲立的一份保证书如下:华宇小区18栋106房室归张立新和次子杨海英住 有住权没产权 谁同杨海英生活白头到老谁享受 这个房子张立新不会卖掉。
2006年5月7日
张立新(指纹)
杨海鹰(指纹)
我想问您这份保证在法律上有效吗?(能否由此判定房子是我的或对她将房子抵押有没有约束力)。
以上我提出的三个问题希望您能一一解答。万分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iyin……(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09-12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