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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以我账务和他们的系统账务不符合克扣工资

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以我账务和他们的系统账务不符合克扣工资 我在一家外贸公司任职,因不适应工作环境,9/26日辞职,9/29号离职.节后没有结清工资,底薪2200,实际发给我的是864元。今天去找他们,他们以我账务以他们系统上的订单不符合金额,给商家转多的钱需要我自己掏钱买单,说我需要拿出订单号码就不用克扣我的工资,我没有订单号码,有的货物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他们拒绝给我补齐工资,说我没有拿货物回来。叫他们调监控,他们说只能看到我拿袋子回来看不到货物,说我没有拿回来,因为物品每天太多,无法识别,拒绝支付克扣的工资,说我有可能没有把物品拿回来或者当成其他的账目报了,,他们那边说一切都要按照系统上的订单数量于财务为准,多出来的又不是以转账形式付的,是以现金形式付的,当时本人也不在深圳市,打电话来的时候我也没有接听到,现在回来寻找的时候说我没有及时的反馈,他们现金支付部分要以我自己的工资支付,请问我还能拿回来我被扣押的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6072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0-1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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