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是否有权赶我走?是否有权没收我的经济权?
房子原是您与您丈夫、您公公共有的,您丈夫去世后,您丈夫的份额应当由您、您公公、您儿子继承。房屋虽然只登记了您公公的名字,如果您拿出证据来证明你们一直共同生活,房屋是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则房子应该是共有财产。您公公不可以这样。欠您娘家的钱也应当还,并且由您和您公公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房子应该是共有财产。您公公不可以这样。欠您娘家的钱也应当还,并且由您和您公公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你公公不能这样做,因为房子是你和你丈夫及公公共同所有的,其中你有三分之一的所有权,你丈夫有三分之一所有权,你丈夫的这份在其死亡后应由你及你儿子和你公公三人共同继承,并且你夫妻二人为建房向你娘家所借的债务也应由和你公公共同来承担偿还义务.现在你公公的做法完全是错误的,你应和你公公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话,也可向当地组织要求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