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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关于辞职
关于辞职 我是正式职工,在医院上班,辞职到深圳那边医院上了十天班就回来了,中途我把辞职报告拿回头了,而且我走之前递了一个月的病假条,现在病假没到时间,我回来了要求上班,医院确不排我上班了,排班表也没有我的名字了。我该怎样保护我的合法权义?医院有权力这么做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PaF8616(安徽-黄山)
提问时间:2010-09-10 13:4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
2010-09-10 14:40
病假有没有到期?有没有获得批准?如果是获得批准的,那么你尚处于病假期以内。另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的辞职报告并没有获批,因此,你还是单位的职工。医院的做法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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