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 我在本公司工作四年 昨天才补签劳动合同 但没有保险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需帮助可以致电咨询。
你好,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我的补充: 2013-10-08 15:50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如果单位不给上保那么您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欢迎来电免费咨询或者面谈,将会根据详细情况给您最确切的解答。
可以要求
您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并补交社保。
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您好,可以要求。
可以,有经济补偿
你好,如果你们不同意,用人单位无权强迫你们调换工作岗位,如果因此而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