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和社保的问题,望多多指教
劳动合同和社保的问题,望多多指教 我在一家手机零售公司上班一年,进公司的时候我签了一份试用合同,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公司的人跟我说过要签什么正式合同,买不买社保之类的,一年了,直到前几天,直接上司和几个他的同伙开始排挤我,我才将此事跟公司提出。公司的意思是我留下来继续上班,原来的一年的社保我就暂时拿不到,等离职的时候一起补给我。如果离职,公司会把原来一年没有交的社保都补给我,按成都市最低标准,11个月补偿4300多。我的问题是:
1,这一年的社保,公司给的4300多块钱,是补偿的还是补交的。(我个人觉得应该是补交的,另外应该还有补偿吧?)
2,公司开始跟我签的合同,我前两天去拿出来才看见,合同上面只有乙方就是我填写的地方有字,甲方的公章没有,已经一年了也没有盖章。也没有任何墨渍,还是后来我强行要求加盖公章才勉强盖了一个不是它本公司的章!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3,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iern……(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9-16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