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协议是否有效?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协议是否有效?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1. 我与乙方在2004年订立了一份购房协议,我的房子卖给乙方。但是两份协议上其中我的一份没有签我的名字,只有老婆的名字。乙方的有两人的名字。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2. 协议说明:把房产证办好交到乙方手中乙方就给剩余的3000元。并且注明:配套费和办理房产证等费用甲方负担。当时办理房产证不到100元。当时因为政府和房产局等部门因为各种原因迟迟不能办理下来房产证,一直到了现在2010年下半年才说可以办了。但是因此产生了每平方27元左右的费用,大概4000元。这是没在原来成本内的。我认为不应该我支付,因为是协议发生后产生的费用,应该由享受权利的乙方承担。但是乙方认为这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此产生了分歧。请问:怎么处理这件事?
我如果要求撤销协议,是否可以?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千纸鹤123(重庆)
提问时间:2010-09-04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