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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协议是否有效,是否是欺诈的霸王协议,如何讨回公道和损失

协议是否有效,是否是欺诈的霸王协议,如何讨回公道和损失 河南安阳博地开发商在未能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在2007年卖给我们一套商品房,协议规定在2009年5月底交房,但是由于未知原因直到今年7月份才交钥匙,在签合同时又发现实际面积比当时协议意向面积(99。7平米)大了近18平方,开发商还要求我们按实际面积补足房款,理由就是当时协议上的第四条“意向面积与产权管理部门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管理部门登记面积为准”。这十几平方的钱我们可以不交吗? 协议第四条可以认定为约定明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ODIYU……()
提问时间:2010-07-31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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