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是否有效,是否是欺诈的霸王协议,如何讨回公道和损失
如果在法院一审之前尚未取得预售证,则合同无效;
关于面积误差,应当按照约定为准;但是你们可以依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要求超过误差3%的部分不按实际面积补足房款。
一、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
1、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开发商的要求补足房款的的那个理由是错误的。那个是确认面积的约定,不是如何补差价的约定。
三、如果这房子还要,还要向开发商主张迟延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四、交房迟延那么长时间,总会有些原因,可以一并查查。
五、在决定要向开发商主张什么赔偿之前,建议查一下此工程的相关证是否齐全,是否达到了交房的条件。
六、建议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