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法咨询
劳动法咨询 我是在深圳一家服装公司上班的,职务是:经营部跟单,本人在这公司已经工作5年了,从2013年3月份开始的工资是每月4500元,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每年一签的,劳动合同的工资与实际工资是不符的,劳动合同工资只有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所以我今年拒签劳动合同,公司老板去年因挪用公司资金去做其他项目投资造成公司资金困难,从2013年8月份开始未通知及未经员工同意擅自降减员工工资,本人也减了500元,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qy燕子(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9-14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