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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劳动法咨询 我在公司职务是:经营部跟单;在本公司工作5年了,今年工资每月为4500元,但从8月份开始公司未通本人擅自降减工资500元,但今年本人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合同,因为合同的工资只有1600元,本人认为不合法,所以拒签,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qy燕子(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9-1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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