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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70%的产权房,交款时是男方,但不久去世,房证下来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现在可以买另30%的产权,应该办

70%的产权房,交款时是男方,但不久去世,房证下来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现在可以买另30%的产权,应该办 是20年前的事情了,单位的集资房,70%的产权,交款收据上的交款人是父亲,但不久父亲去世,房子下来后,房证上写的是母亲的名字,现在可以办理另30%的产权了,这种情况是办继承还是办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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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iliri(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13-09-0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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