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合同上写的女方父母和女方,婚后可以加上男方的名字吗?贷款用的女方父亲的公积金。房产证还没下来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加上男方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加,就是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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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加名手续,要看有无贷款,若有,应经银行同意或将楼赎出,若无,不用经银行同意,直接到当地房产中心办理就行了。若加上名字,无产权方则有按产权证的产权比例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