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想咨询一下…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
用人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合同,应另行支付11个月的工资赔偿,保险应当补交,但是存在时效问题,很难全部主张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请述具体内容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补缴保险,如果没有超过一年的时效,那么可以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保险可以补交,双倍工资不好主张
保险可以要求补交,但双倍工资不会支持
可以要求补缴保险。
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补缴保险,如果没有超过一年的时效,那么可以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可要求补缴保险,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难以支持
尊敬的网民,您好: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司在你上班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签订劳动合同,不签的话,应向你支付每月(共11个月)双倍工资,但是主张此部分权益存在过时效的风险,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给你提供帮助;关于保险,自你上班之日起,公司应按月为你缴纳各项保险,不缴纳的,你可到劳动监察部分投诉;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单位应跟你签订合同,不签合同,不影响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和各项保险。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我们的免费法律服务咨询热线或来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