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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 我有一QQ群,大家经常在里面聊天。一天,一个群中的女网友在QQ上说要向我借50元急用,因经常在群里聊天,故抹不开面子,就答应在博物馆门口借款给她。没想到,到公园门口,就被公安人员给抓派出所去了。抓我的派出所人说该女已经招供,说我上一次涉嫌嫖娼(实际上之前我从未和该女见过面)。审讯我的公安告诉我,上面的QQ借款行为都是他们做的,还说女的已经都招供了,说我上次就是嫖过。然后采取威胁手段(罚蹲、打头、电棍戳、言语威胁等)逼我做了一份所谓的“上次的嫖娼口供”(实际是假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都是公安威逼诱导编的)。做完威逼口供后,让我交了5000元(没有给任何凭据,说交的是保证金),让我写了请假条,放人,临走时还威胁我说到外面不许乱说,否则就抓进来。
听人说过也看过报道,现在有的执法机关为了完成任务而进行“钓鱼执法”。想不到,今天我也碰到了。
我担心的是,如果我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派出所可以凭“口供”拘留么?我的胜算又有多大呢?迷茫……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ZTS00……(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3-09-0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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