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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咨询!谢谢律师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谢谢律师 我弟弟于8月15日,同朋友三人骑摩托车在一丁字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两人伤势较轻,已接受治疗出院。我弟弟伤势严重,前期诊断为右小腿粉碎性骨折,经过手术后,医院出具的诊断为右腿腓骨骨折。现已拆线,医生建议出院。(肇事车辆家属在医院有关系)。目前交警队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1、前期诊断跟后期诊断写法上有出入,对后期的事故认定和处理,会有问题吗?
 2、事故科受理事故后,要求我们先出了院,才进行事故的处理,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3、住院费都是有肇事车辆家属进行垫付的,我们想出院后,后期回家的保养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如何解决?
 4、对于这种交通事故,国家法律规定是如何处理的?
谢谢您的耐心解答,我们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346……(山西-临汾)
提问时间:2013-09-04 11:5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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