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我能否主张我的合法权利
我能否主张我的合法权利 母亲91年去世,父亲94年去世。夫妻名下有是私房一栋,无遗嘱。我们兄妹三人,我是女儿。在04年时。他们兄弟两人在当地居委会开了一份证明,说父母只有兄弟两人,然后做了公证,把房产过户到他们的名下。做公证时,我不知晓。人没有到,也没有做放弃的书面说明。但是房产过户我知道。现在已经过了9年,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期?我还能要回我应得那份吗?05年房子开始出租,我一直与他们共分房租。2013年他们想撇开我,我一个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笨人2003(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9-03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