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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生育保险未按照实发工资的正常比例参保,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吗

生育保险未按照实发工资的正常比例参保,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吗 因为分娩,休完产假,回到公司正常上班就被告知,调整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2小时左右(并未调整工作岗位),而且工资下降61.1%左右可以申请仲裁吗?能补发差额工资吗?
因生育保险未按照实发工资的正常比例参保,导致生育津贴实发金额与正常参保比例有较大的出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qsbwa……(重庆)
提问时间:2013-08-28 23:1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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