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被申请人未按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书执行
被申请人未按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书执行 我是一名来自江苏南通来沪的打工者,由于我们公司拖欠职工公司,劳资双方通过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被申请人于2010年9月30日支付申请人工资贰仟伍佰圆整(税后);
2.被申请人于2010年10月30日支付申请人工资贰仟捌佰壹拾玖圆整(税后);
但是被申请人对于第二条执行时,只支付了壹仟捌佰壹拾玖圆整少支付1000圆,对于少支付的1000以培训费为由拒不支付,但是调解时对于提出培训费一说未得到调解员的支持,我该如何诉诸于法律来维护我的正当权利.
以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剑如冰(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0-11-14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