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工作放假,公司支付最低生活标准,是否合理?
你好,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可以要求补足工资,缴纳保险。公司若是不同意,可提起劳动仲裁。 我的补充: 2013-08-28 20:49
前提是停工的原因是公司的原因导致,非不可抗力或是其他非人力所能及的事件造成。
我的补充: 2013-08-28 20:55如今企业出现旺季加班,淡季放假的经营模式降低经营成本,较少劳动者报酬,明显违规。
我的补充: 2013-08-28 21:08《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通过上述条文可以知道,用人单位放假一个月且非因本人工作导致公司停产停业的,你的工资应当依照原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发放,而不是最低工资或是最低生活费。
最后建议,律师恢复尽量对法律咨询者负责。
法律咨询者日后咨询建议,向律师提出解答问题的法律依据,对咨询者更加适合些。
合理,但公司要提供放假的事由,事由要合理合法。
合理的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您所述合理
员工同意就可以,不同意的员工可要求原工资待遇不变。确属因公司不景气无法按原合同履行的,协商不成公司可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理的,发放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目前来看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