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房屋质量问题
必须起诉
你好依照《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结合上述规定,对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向开发商主张维修是你的权利,开发商不与修复,可自行维修后向开发商主张修理费用及其他损失。当然这里有你必须重视的,会直接影响你后期的诉讼维权结果。
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确定房屋建筑质量瑕疵及维修方案,及其维修费用和维修预计时间,对房屋出现质量部分进行证据固定。
协商已经不能解决了,建议起诉
协商不成,也只能诉讼解决了
积极准备证据,然后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可以起诉请求赔偿,但房屋质量的诉讼应进行质量鉴定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积极准备证据,起诉
固定证据,诉讼解决.
协商已经不能解决了,建议起诉
是否有质量问题,可委托有关机构鉴定,但鉴定最好在诉讼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