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不给试用期买社保,而且一个月居然只给5天的调休!
你们可以申请仲裁的
您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最重要的证据是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可注意搜集一下能够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盖有公司公章的介绍信等文件,也可由其他员工出具证明等,必要时和领导谈话做录音。
你好,关于保险: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如果单位不给上保那么您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 我的补充: 2013-08-26 10:35
对于加班:
加班费的计算参照《劳动法》规定的办法计算:
(1)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2)法定节日加班:
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3)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简便计算方式如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150%×加班天数
开除员工赔偿:
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公司没有权利无条件开出员工的,此条款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无效。公司应该给你们加班费,你们应该搜集你确实在此公司上班的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不买保险做法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你好,公司合同中约定无赔偿开除员工,与法律的规定是相违背的,属于无效条款。
加班的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社会保险应当自员工实际入职之日起由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
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护权利。
主要是提供加班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证据及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