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农村土地、林地、宅基地,及附着物的继承
农村土地、林地、宅基地,及附着物的继承 我出生在农村,我的户口参加工作后已经迁出去成为了本县城市户口。1996年我在老家通过一切正规手续盖了房,母亲居住其内一直到她去世,(父亲在我还小时已病世)母亲在世期间一直由我独自负担母亲的一切生活费用。我有一个哥哥,农村户口,前几年已去世,他家现有嫂子和侄子。最早的山林证是父亲的名字,八几年换证写了哥哥的名字(当时母亲还在世),2012年再换证,写了嫂子的名字。现在嫂子和侄子都说我是城市户口,并有工作单位,丧失了对父亲所承包山林和土地的继承权。请问我现在是否拥有对父亲所承包山林和土地的继续权?如需办理土地、山林分割手续,应该怎样办理?如果房子倒塌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存在了,房子所在的那块宅基地是否属于我所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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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云淡风轻近午……(广东)
提问时间:2013-08-25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