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肉鸭养殖合同:厂家回收后,推迟付款时间怎么办
肉鸭养殖合同:厂家回收后,推迟付款时间怎么办 2010年4月14日--6月11日期间,山东德州市临邑县境内-临邑鲁北种禽公司与惠民县、阳信县、滨城区、高青县、无棣县、沾化县、武城县及河北省等部分地区养鸭户签订肉鸭养殖回收合同,毛鸭到期出栏后,由临邑鲁北种禽公司安排车辆拉回屠宰,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肉鸭出栏后五日内结清毛鸭款。但鲁北种禽公司拉回毛鸭后,董事长李秋波却以种种借口推辞,将付款日期往后一拖再拖,截止现在已有2个多月时间没有给养殖户付款。养殖户多次催要货款,但都无果而返,直接影响肉鸭再次养殖,损失巨大。欠款高达500多万元,农户情绪极不稳定,安全隐患情况严重存在。此案件涉及区域广泛、农户数目太多、欠款数额较大、都是弱势群体,且多数农户大多都是贷款搞养殖。国家政府有没有相应法律或部门帮助弱势群体,严惩不法厂商。通过法院诉讼办理时间太长,能不能执行还不知道。所产生的高额利息农户就承担不起。何况还有要不回钱来的情况发生。怎么办?请专家给予明晰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杭波(山东)
提问时间:2010-08-28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