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商品房屋顶隔热不合格,可否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商品房屋顶隔热不合格,可否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本人2007年年底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开始没有经验,买的房子是在顶楼(共六楼,下面还有地下室,即车库)。每天一到夏天,室内温度达40/41度,奇热无比。开发商在建房的时候没有按要求在顶楼物面上建一定的隔热空间,而只是用一些防热材料再加上一块水泥板,根本就达不到隔热目的,现在跟开发商请,完全不当一回事,我们市里的其它房子楼顶上都有一米左右的隔热空间,而我们买的这房子,开发商偷工减料,没有像其它商品房那要处理好楼顶的隔热,请问,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fm(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0-08-27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