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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被工厂无理由辞退,如何获得补偿?

超过退休年龄,被工厂无理由辞退,如何获得补偿? 我母亲52岁,在现职工厂已经工作九年零五个月。上个礼拜因工资不对的问题去找相关部门要求补齐,没想到不仅没有拿到该补齐的工资,还被无理由辞退,甚至不让她进工厂。当时行政部说补我母亲一个月公司叫她自己走人,我母亲不同意,第二天又找我母亲谈说补两个月。我参考了网上很多相同的案例,都是按照工作年份,每年加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要补给我母亲9年半的工资对吗?请问我这样理解正确吗?还有我们去了劳动局咨询,他们说我母亲已经超过了退休年龄,跟工厂只属于劳务关系,工厂可以辞退而且不用补偿。到底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获得我们应得的呢?
    再一点,因为我母亲五十岁之后工厂说社保交不进了,让我母亲自己转回老家交,那这两年的公司应该交的那一部分是不是也应该补还给我母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安安2111(山东)
提问时间:2013-08-0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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