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祥龙公交六分公司以客运量来罚员工工资合法吗?
有合同么
有合同以合同为准
以合同约定为准。
这应该不是劳动合同约定,而是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规章制度要合法包括规定本身不违法法律规定、制定经过民主公式程序,如果符合这两点就是合法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一规定不合理,同样可以不执行。客运量大小不是公交员工能决定,以此和罚款挂钩,缺乏合理性。
公司规定不合理,公司可以依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奖励和惩罚,但公司本身并没有罚款的权利,你们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你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制度违法,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