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为甲方建房,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墙塌死人,我们应当承担责任吗?
为甲方建房,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墙塌死人,我们应当承担责任吗? 父亲在没有合同没有建筑资质的情况下为甲方建房,属于点工,干一天给一天钱。墙不是用砖砌的,而是水泥用模板打的那种,就像以前农村的土墙一样。水泥墙打有一丈左右的时候,由于要垫土,且水泥凝结期不到,父亲就口头告诉甲方说等一星后过了水泥凝结期再垫土方,然后就撤走了工作人员。甲方在第五天的头上,也就是在父亲说的七天之外开始自行垫土方,且父亲及施工人员都不在场,结果导致墙塌压死一人。现甲方与受害方已达成协议,但他反过来又向父亲要一万元钱赔尝款,且原有的工价一万余元也不在给付父亲,致使父亲无钱支付他所带工人工资。请问我们应当承担责任吗?甲方不支付工资的行为对吗?如今父亲的机器设备在甲方处,他不让拉回,导致父亲有活干不成,父亲可向他索要误工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春江水暖00……(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3-08-06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