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连续工作十一年,我辞职了,工厂是否应该补贴一些工资给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是以什么理由辞职的?如果是个人原因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除非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并因此而辞职,否则主动辞职的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