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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是否构成行政侵权?被害人可以采用哪些快速方式依法维权?
这种做法是否构成行政侵权?被害人可以采用哪些快速方式依法维权? 律师你好:根据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政府2013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的有关规定:目前200多位平川镇户籍的适龄学生不能在户籍所在地平川镇的城区中学就近入学,无法平等享受“《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规定的就近入学权利。然而,与200多位平川镇户籍的适龄学生处境、条件完全相同的另外84位学生就可以在城区中学就读。文件还规定:学生父亲或母亲只要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即使学生本人户籍不在平川镇的一律可以在城区学校就读。请问这种做法是否构成行政侵权?被害人可以采用哪些快速方式依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jwpwx……(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3-08-05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