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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关于公司不合理罚款事宜

关于公司不合理罚款事宜 2010年8月17夜至18日零晨2时,南通永峰公司仓库兼宿舍电线被窃,当时该库管在外赌博到18日零晨2时回宿舍发现门锁被撬。电线被盗。到18日早上六时半通知水电材料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没让报警只上报了总公司,总公司通过调查后对该库管及水电材料负责人进行了等价罚款赔偿。但该水电材料负责人并跟这没任何关系,而总公司说他在管理上未得力,请问律师,总公司对这样的处罚方式合理吗?水电材料负责人怎么样才能讨回被罚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7296……(北京-通州区)
提问时间:2010-08-23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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