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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这样合法吗?

这样合法吗? 我一亲戚酒后在宾馆被一酒后男打,亲戚喊叫一块另一人,将酒后男打伤,左上肢骨折,住院花医药费二万多元,到现在三、四个月,伤者报案派出所受理后一直查不清。前几天听说此事后,给亲戚说躲总不是办法,然后主动联系伤者协商了结赔偿,经过协商一次性给赔付五万元,同面在派出所写了协议,钱一次性付清,伤者同时书面写清不做伤情鉴定和谅解。但现在派出所要求交八仟块钱,说15天拘留不拘留每天200元保证金,另罚款1000元,两人共八仟元。问这种情况能不能处罚?因我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就不应该处罚,如果处罚,这样符合规定吗?警察啥也没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wd196……(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3-08-0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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