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案,无奈无奈,关于财产执行问题
民间借贷案,无奈无奈,关于财产执行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4月21日我向王艺谋借款12万,担保人俞志伟。借条是这么写的:今借到王正(王艺谋的儿子)人民币12万元,于3个月内还清。担保人俞志伟,未写款项用途,钱是从王艺谋那里拿的,并不是从他儿子那里拿的,只不过借条是这么写的。
借款后钱拿给俞志伟去还王艺谋,当时也打了电话给王艺谋,王艺谋说好的,但是王艺谋老是在外面跑,当时也没空拿回借条,后来王艺谋由于诈骗被抓了,我就一直没有拿到借条。
2013年6月份,王艺谋的儿子王正,将我起诉,7月9日开庭,他们唯一的证据就是手上有借条,另外起诉书上写着,王正多次向我催讨借款未果无奈将我告上法庭,事实上他从未向我催款,而我也从未从王正那里拿过钱,他们这纯粹是不知道实情,污蔑我,又想从我这里拿钱。
---此事开庭后,法院进入调查,昨天寄来了判决书,对方胜诉,让我10日内还清借款。有不服的地方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我想问的是: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老家的田地,地基,还有子女的财产是否可以被执行?子女财产与我无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nha……(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8-02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