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样做合理吗?
这样做合理吗? 我是一名县级二甲医院有编制的医生,2010年我考上研究生去上学,在我上学的这三年,医院停发我的工资,停缴我的5险1金,但保留了我的编制,今年7月份,我毕业回医院上班,要求医院补发我这三年的工资及补缴5险1金(同意和医院签订10年的长期合同),可是医院却说,先要让我和医院签订一份10年的合同,然后每工作一年,补发我三年工资总额的10%,也就是或,我干10年后才能领全所有补发的工资,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xb201……(宁夏)
提问时间:2013-08-01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