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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是否可以成起诉证据?

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是否可以成起诉证据? 最近购买一套二手房。因当时不需要迁移户口因此对户口问题疏忽了。
卖家以无其他落户房产及小孩需使用该户口入学为由拒绝迁移户口。
一时大意由此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和烦恼。~好痛苦啊~~~~~~

之后经与卖家协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注明:
购房之日起5年内卖家需要迁出全部落户于该房产的户口。
如逾期未迁出,需赔付买方**万人民币经济损失。

①我想问上述补充条款是否有效可行?
②如逾期未迁出,该条款是否可以作为起诉理由?
③违约金应该设置多少比较合理?能给我个合适的建议吗 购房款是60万元。定一次性额度合适,还是按照每天百分比合适?
④如逾期未迁移,而且又联系不上卖家的话,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怎么处理?
希望能够得到专业人事的解答,非常感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zh……(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26 15: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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