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对二手房买卖格式合同的补充条款
对二手房买卖格式合同的补充条款 中介给的二手房买卖格式合同的交易流程:
1.买家将首付交中介,卖家将房产证交中介,中介代行保管之责;
2.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家见到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写有自己名字的收件收据后,通知中介将首付交给卖方;
3.买家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用写有买家名字的房产证作为抵押,审核买家资料后同意放贷。银行将尾款打入卖家账号。
4.如果银行未通过贷款申请,买家须在10日内筹齐尾款付与卖方。
5.合同执行存在问题,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向法院起诉。
问题在此:
对于”银行未同意放贷,买家又无法付清尾款“的情况,因为该格式合同无相关条款约定,因此需要加入补充协议:
1.终止买卖交易;
2.将房产证过户回原来的屋主;
3.再次过户期间的所有费用全由买房承担。
加入补充协议,是担心终止交易后,买家拒不履行再次过户义务的风险。真要这样就变成用首付就可以买房了。因此要约定好,有了纠纷上法院才有依据。所以想问这个补充协议具体要怎么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k1_z……(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12-06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