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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经济损失赔偿

经济损失赔偿 您好:
    请问如果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话,单位让员工离开了,但不给员工办理离司手续,并且让员工赔偿经济损失,并将员工的工资全部扣除,前期写了一个告知书,说工资是缓发,等错误更改完毕后将工资全发,并让员工签字,但没几天单位打电话说将工资全部抵扣经济损失,而且剩余的损失让员工本人在一周内交清,要不将员工起诉到法院,请问单位这么做是否合理,如果工资全部扣除了还不够损失的金额的话,那剩余的损失员工还用赔偿吗,应该怎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ylaod……(河南-许昌)
提问时间:2013-07-08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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