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生育津贴的报销时限
生育津贴的报销时限 唐山是从2012年1月1日实行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生育津贴。2012年2月生完小孩,2013年7月报销生育津贴,社保说超过一年不给报了,但是所有生育保险的文件都没有说超过一年不可以报销的说法。况且2012年8月生的都可以报销,生育津贴都是按照2011年用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请问社保的这种说法算不算侵权,应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除了按社保说超过一年不给报,其他均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政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6288……(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3-07-07 15:34